这部电影的逻辑好矛盾的说……美国人找到了一种预防犯罪的办法,找到三个“先知”,通过查看他们的脑电波来预测未来的犯罪事件,然后在犯罪发生之前赶到现场阻止犯罪的发生。
把三个人困起来,还在他们的头上插各种仪器,不让他们有正常的生活,就因为他们是先知,这跟美国所谓的人权太不相符了。
在犯罪前中止犯罪,使犯罪事件没有发生,算是犯罪中止或是未遂,这个是应当减轻或是免除刑罚的(至少中国是这么判的)。而在电影里被强行拦截下的的未遂犯要被关起来,全身固定住,整个服刑期间都是这么过的(好吧,让我这样关一天就会疯掉的)。
突然有一天,警探约翰(阿汤哥饰演)发现先知预测自己将在36小时之后杀掉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人,约翰只好“绑架”了最厉害的那个先知,带着她“畏罪潜逃”了。在先知的帮助下约翰逃过了无数次的追捕,却走到了先知预见他杀人的那个地方,发现了杀掉自己儿子的凶手。先知反复提醒他“You can choose.”于是伟大的、高风亮节的约翰对那个“凶手”说“你被逮捕了
乔恩觉察到试图杀害先知母亲的“无名氏”的案子有问题。事实上这是拉马一手策划的。拉马得知乔恩要给“无名氏”翻案后便开始设局陷害乔恩。拉马让D伪装成杀害乔恩孩子的人从而让乔恩杀他。
但乔恩与D先前并不认识,问题是拉马怎么把乔恩引入事件现场?
电影并不是现实,可能存在逻辑错误。但我们假设没有逻辑错误的情况下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电影的脉络,事件的触发线有两条:a 乔恩翻案→拉马设局→D伪装→事件现场。 b 先知预测乔恩杀人→乔恩逃跑→事件现场。
拉马设局只是制造了犯罪条件,但并不能让先知预测乔恩杀人。假设先知没有预测乔恩杀人,乔恩也不会跑,更不会到事件现场。拉马根本没有控制事件发展的能力。这好比他只能堆好木炭,能不能点火全看先知。
另外,假设先知先预测乔恩杀人,拉马利用这个预测趁机陷害也讲不通。既然先知都预测了,拉马还费什么功夫?直接抓人就行了。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整个事件都是先知一手策划的。她先给乔恩看她母亲被杀的画面触始乔恩翻案,乔恩翻案触始拉马设局陷害。先知再预测乔恩杀人触始乔恩逃跑
三星半。
1,撑眼睛段落,致敬《发条橙》。前半部分剧情设置,有《银翼杀手》影子。
2,部分摄影跟动作设计比较有想法,比如巨大液晶屏下的阿汤哥,前后景亮度和比例都反差巨大,被科技压抑的渺小人类的感觉传达的比较到位,工厂打斗段落,机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动作设计,有一点点《摩登时代》的影子,穿楼的段落也被后来很多动作片借鉴,不过这一段应该不是首创。加上赛博朋克式的风格,整体视觉观感还是不错的。
3,虽然悬疑片的类型片框架跟本片的科幻世界观有点不适配(跟《人工智能》一样的毛病)
少数派报告算是逻辑缜密了但还是有些伤
理念方面:
1、因为刑法不仅仅惩罚杀人既遂,对被预测的谋杀未遂犯定罪并拘禁是合理且可行的。如果根据预报提供的线索,寻找证据并能够确定嫌犯有杀人意图,那么嫌犯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行凶未遂则成立杀人未遂。故,根据预报定罪有可行性。电影基调认为未实行即不构罪是错误的。结尾处将所有犯人释放是不合适的。
2、预测系统行之有效。六年间大大减少恶性犯罪发生率。虽然可能被利用而欺骗,但机率相对较低。要知道现实的司法体系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正确裁判。是不是有可能出错就要全盘抛弃呢。那么法院存在的价值也要打折扣了。
3、西方人的理念是强调个人自由。东方人强调的是集体的利益。牺牲三个人的自由而确保整个预测系统正常运转似乎是电影所不能容忍的。个人以为自由权和生命权是不可划等号的。三个人的自由权和几千几万可能被拯救的被害者的生命权孰轻孰重呢。
剧情方面:
1、老头可以雇佣两名流浪汉甚至更多先后去杀先知的母亲,此举同样可以瞒过系统,且不易暴露。或者可以利用权力暂停预测系统
少数派报告:看开头那个巨强大的操作系统,好有创意啊。预知未来是很恐怖的事, 生活轨迹已定,人生还有何意义?
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s://www.cdxrwl.com/dy/id-9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