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尾亨利虽然不喜欢他现在过得生活,可为了保命还是不得不生活下去。他难道就没有发现之前的黑道生活虽然过的很优越(来钱来得快),可是过得却很不安心吗?因为脑袋虽然长在自己脖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谁给拿走了。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中,可能总是缺钱,可能做什么都要排队,但是最起码不用担心一觉起来命没了的事情,一辈子会过的很安心,这样就足够了。
少数让自己能看下去的黑帮片,感觉很难得,也对于马丁斯科塞斯的认识稍微真切了一点。
相比爱尔兰人之流,好家伙明显接地气了许多,不是什么大佬,他们眼中的黑帮生活反而底层很多,三个人在一起混一辈子,最后也没有被黑手党接纳,只是个混混,靠当污点证人为下半生提供保障。
从一开始主人公小时候,就下定决心就要做个黑社会,到后来一点点按照黑帮的样子讨生活,尤其是暴打邮差那一段,彻底把一个孩子,一个学生,拉入了黑帮的漩涡,对于孩子来说,原来自己不上学这个事还有另一个解决方案。
谁是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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