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雷斯特,优雅的银行抢劫犯,传奇的人生经历,13岁开始小偷小摸,16次越狱。
不紧不慢的抢劫方式,从容不迫地离开,他对即将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很坦然。
I'm just talking about living.
福雷斯特说,那是他的活着的方式,与金钱无关,他只是无法停手,电影最后,福雷斯特在最开始的银行门口打电话给约翰,随后走进去。
这段时间看一部片子有这几种可能:
1.戏院里刚好有,就去看了。比如最近的《密室逃生》
2.期待已久,盼望着盼望着,终于上画或是有资源了。比如昨天的《流浪地球》
3.在Bt网站上一页页翻着,突然遇见的。比如现在要写的这部《老人和枪》
电影的名字我觉得可以起的更好一点儿,类似《No Country for Old Men》,我常年的微信名就是个。
最开始引发我想看动力的是导演大卫·洛维还有卡西·阿弗莱克。我还记得他们之前的那部《 A Ghost Story》,当时就是特别好的观影体验。有漂亮的鲁妮·玛拉
“我面前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就想他是否会为我现在所作所为而感到骄傲,如果是的话,我就继续做下去,如果不是,我就马上停下。”
一位沉迷抢银行的老绅士,越狱多次就为了抢银行,受害者对于他的描述都是“有礼貌,面带微笑”,与过去“罗宾汉”式的好汉英雄不同,也不是一心图财的目光短浅之人,亦非穷凶极恶的狂徒,就是“喜欢”。
梦想是什么呢?是世人觉得你是否应该做这些做哪些,然后你就听从世人的看法,或者说就是简单的从众,还是做你认为你该做的,或者你喜欢做的。对于福斯特来说,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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