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到第6集,对人物和案件模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了。
其实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Holmes经常单枪匹马跑到犯罪者那里把犯罪过程讲给对方听。比如华尔街那集就差点被杀死了。这样做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啊,难道是为了戏剧效果?可是还是没有任何意义啊。只会使犯罪分子更容易意识到败露后逃跑并陷自己于危险境地吧。
不过还是挺好看的。有些地方虽然大致能猜到桥段,比如打警察一定是假的和莫名奇妙出镜率特别高的清洁工肯定是关键人物,不过峰回路转的地方也不少。比如那个被判了20年的医生的计谋。不过他说的话也有道理,米国的制度下培养一个初级医生就要12年,更别说工作经验也很重要。一个救了几千人的医生因为一次心术不正就被判20年,会不会导致更多的病人不能被救治呢?也许效果上来看并不会更好,但是Holmes是坚持正义的。虽然我觉得也可以让这个医生在别人严密监督下再进行治病救人的工作,或者在监狱中进行医疗咨询的工作来赎罪,但是,也许这样并不利于正义吧。为了长期目标,还是要坚持正义,大概这是Holmes的初衷。
“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 第一季”为了庆祝第二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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