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切告别,麦香
麦香,多美的名字。让一个女人的名字关乎嗅觉,充满了味道。麦香是个寡妇,有自己茶楼,天门口镇最漂亮的老板娘,豆腐西施、阿庆嫂一样的人物,往来都是客,全凭嘴一张。她身边不乏追求者,比如林大雨。天门口镇的混世魔王杭九枫,也只和她打情骂俏。直到她遇见傅朗西,第一眼见到这个从外面世界来的新青年,就一下着了魔,一见钟情。
麦香爱上了傅朗西,爱的既盲目又彻底,爱的义无反顾。生意不做了,扯红布,闹暴动,麦香参加革命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在傅朗西身边,关心他,照顾他,从他的生活起居开始,为他做自己力所能及和力所不能及的一切。
然而傅朗西和麦香走到一起,不是因为爱情,没有那么纯粹。傅朗西为了在天门口扎下根,闹革命,问计杭大爹。是杭大爹给他指点迷津,出的主意。你只有娶一个天门口的女子,这里的人才不把你当外来户。于是这个不食人间烟火,苦行僧一样家伙,绝不能动这个心思,傅朗西是个差点就把“匈奴未灭何以为家”,“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等等等等刺在后背,永远迫切的觉得时不我待
赌徒常守义
如果没有董重里和傅朗西来天门口镇闹革命,常守义也就是个守桥的。会在麦香的茶馆,和林大雨他们挖古聊天侃大山,一辈子普普通通。可在他黑白分明的眼神里,始终带着一种跃跃欲试的亢奋,在他心里,实际上包藏着共工怒触不周山的野心和力量,哪管天柱折,地维绝。
金寨暴动,渔阳鼙鼓动地来,常守义像猎狗一样的鼻子,闻到了改朝换代的味道。董重里来了,他兴奋的几乎是一边跳着舞,一边把董先生领到了教堂。他夸张的表情和步伐,表达出他内心的狂喜和激动。他发现他的一无所有,竟然是一种空前强大的资本,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共产党的革命,给他这样的人,提供了崭新的舞台和机会,由他们去建立一个颠覆一切打倒一切的世界,他的命运就此抓在了自己的手里。
常守义比谁都能理解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作文章,绘画绣花,雅致,从容不迫文质彬彬,温良恭俭让,这些都是他的革命对象,雪家才干的事,不是他常守义。他需要暴动,不论是雪家还是杭家,都倒了才好,不但要倒,最好还要踏上他的一只脚。
常守义以为他是革命的中流砥柱
董重里来天门口的时候,一把雨伞,一身长衫,形象完全是那副名画《毛主席去安源》复刻。他来天门口说书,说的是盘古开天地,他那份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劲头做派,那份泰然自若老练成熟的稳重,一下子就征服了整个小镇(尤其是征服了杨桃)。他把共产党员的形象,竖立的格外高大,又充满了魅力。这个盗火的普罗米修斯,他把星星之火带到天门口,是他点燃了林大雨、常守义,麦香这些人心里的火,终于把天门口的旧世界炸的粉碎。
凭董重里的资历和功劳,他去世的时候,恐怕悼词里是要有无产阶级革命家这样的字眼的。可实际上,董重里在天门口暴动开始以后,他敲的是退堂鼓。
董重里开篇的沉稳,恰恰和后期他的惶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反差。暴动成功了,他是独立大队的主要领导,可是他变得越来越没有自信,越来越束手束脚。他和傅朗西这样的行动派,在革命理论付诸实践的过程中,渐行渐远。傅朗西说过,“对革命来说,朴素的情感,比复杂的思想更可靠。”而他董重里,恰恰就是“复杂的思想”在革命队伍中的代表人物。因此随着革命运动如火如荼的展开
第一次知道张黎导演的名字是看了《大明王朝1566》,原来中国编剧也能写出如此高智商的反腐官斗作品,但是真正被大家接受而熟知应该是《人间正道是沧桑》吧,那里黄志忠不管形象和演技都秒杀了孙,毕竟我的玛丽苏时代已经过去,腹黑才是王道。大明和人间是黄的巅峰之作,悲剧的是后来的那些抗日谍战家庭伦理剧,让变成师奶杀手的他淹没在国产烂片的海洋中。
同年轰动一时的《我的团长我的团》。从四大卫视抢播乱战和电视台狂轰滥炸的宣传,引来了各种专家的吐槽,也导致在白玉兰上的颗粒无收,但还是让士兵帮的人名利双收,然后他们跟黄一样在烂片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老段还算是比较明智的,但似乎再也没有以前的运气,和张涵予的力挽狂澜也挡不住《最后99天》编剧的脑残,《白鹿原》拍成田小娥传,陪个底掉只能算是导演活该,张黎有才也有节操,可惜非主流。于是这部魔幻革命抗战剧的收视率可想而知。
《圣天门口》要拍时,从演员的名气上我本来以为黄会是杭九枫,段会是傅朗西,结果发现不是。认真看过集结号应该知道,傅朗西是袁文康演的
一口气看到十四五集的时候,看不下去了。前面十几集很出彩,画面、对白、人物表演、故事情节都好,能够让观众思考革命是怎么发展起来的,组织是怎么壮大的。如果多知道一些历史,尤其是当代史,就会发现里面让人深思的东西很多。没看后面的,但根据历史发展,麦香这个做小本生意的,酒店老板娘,曾经的寡妇,肯定是斗争的对象。在特定时期,看这样的电视剧让人感慨很多。
可惜看到杭九枫和阿彩到现县城大闹马鹞子那段,觉得编造得有些离谱,本来沉重的题材,轻飘了,编、凑的痕迹太多了,成了瞎胡闹。
担当
小镇上有一家已经扬名立威上百年的望族。兄弟三人,老大是家里的顶梁柱,很听父亲的话,父亲让干啥就干啥;老二表面上也听父亲的,但是总有些不安分;大家都管老三叫混世魔王,因为老三叛逆,好奇,啥都敢干,天不怕地不怕,越是新鲜,越是不让干的事,他越是要试试,很有些花果山孙猴子的劲头。
后来镇里来了外乡人,教给老三马克思主义和布尔什维克的道理,他入了迷,摇身一变成了革命青年。27年国共分家,老三在武汉亲眼目睹了共产党人慷慨就义,完全被他们舍生赴死的豪情壮志所折服。回到家乡,自己参加入了革命队伍独立大队不说,还带着全家入伙,搞暴动。
老二在暴动中死了,父亲叮嘱老大,不要管我,干革命是条正路,要照顾好老三。兄弟俩跟着队伍进山之后没多久,还乡团回来找父亲算账,硬骨头的老头拉响了手榴弹。
中央苏区派了一个特派员到独立大队,开展革命工作。红军因为作战失利,即将展开长征,特派员根据上级指示,要带队伍离开山区,去和主力红军汇合。听说要离开家乡,独立大队很多人想不通,闹起了情绪。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的本地人
圣天门口:只记得天边的二十四朵白云——那时候女屌丝和白富美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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