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侨居英国三十年的作家回美国,被人讽刺忘本,希望通过徒步阿巴拉契亚山小径(the Appalachian Trail)来了解美国,进行自己的寻根之旅。影片讲的比较简单,选择了旅途中的几个事件讲述,有一些风光拍摄,但总体平淡,除了主角是两个年过60的老人略显亮点。
让我写下这篇评论的是,影片中的the Appalachian Trail全长2000多英里(也就是3000多公里),是国家级的步行道。
在美国旅行期间,无论是在居住处附近,还是国家公园里,到处都能看到这种Trail,不只是在路边看到
今天看了林中漫步,突然想写点什么,注册了这个全新的账号,可以放心吐槽下,以往读书时代有写日记,QQ空间啥的也有记录,但是日记这东西吧就是写了后感觉过段时间看看发现当时怎么那么弱智矫情啥的,所以好多年都没咋写了,年龄大了,发现没几个可以吐槽的人,就注册个树洞吧。
这电影翻译成临终漫步貌似也行啊,老头比尔参加了葬礼被主持人刺激下想来个不一样的老年生活,打算来个说走就走的徒步穿越森林?本打算独自前往结果他妻子打印各种可怕旅行事件给他看,这个我深有体会,每次想去旅行但是没人陪,加上微博经常刷到各种女生外出遭遇歹徒身亡的事件,死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歹徒做不到,让我深深的对一个人旅行外出感到恐惧,比尔很幸运他呼叫了自己的每个小伙伴,结果有个不请自来的胖家伙和他一起结伴而行,貌似这老胖子是个残疾,不然为什么脱裤子那里他穿长筒袜,为了掩盖假肢,这对临时拼凑的好基友社会地位也落差很大啊,比尔是名作家,家庭美满,儿孙满堂,胖子好像没成家混的很惨,途中一起经历了走不动,不服老逞强过河掉下水
也真的是凑巧。昨晚看了单人徒步PCT的《涉足荒野》(Wild),今晚看的电影刚好也是说徒步的,这次徒步的线路是跟PCT一起同属美国三大(变态)徒步线路之一,美东的阿巴拉契亚徒步径(Appalachian Trail)。
AL在住宿条件、自然环境友好程度等各方面的条件远胜PCT。比《涉足荒野》的狂野颓废的西部风格不一样,显然《林中漫步》比较接近轻喜剧,基本上可以当风光片来看。
论硬核程度,两部片不相上下。《涉足荒野》的女主毕竟年轻力壮。而《林中漫步》的主角是两个老头子,老帅哥Robert Redford
旅欧十年后的成功作家,写了一本畅销游记书,接受电视媒体的采访,好不春风得意,不料主持人的一个提问,才发现自己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美国,认识甚少。参加了老友的葬礼,才知道岁月无情,自己已是临近垂暮,无论如何在故土上远足一次,不让自己生命留有遗憾,成为了自己的执念。不畏家人的劝阻,寻得多年前老友,并肩远足,终于成行。旅途中的两位老人,虽之前生活境遇大相径庭,一个是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一个是孤身漂泊,终日泡妞酗酒,一路上却生死与共、欢笑相随,共赏佳境
对于这部全剧无爆点,无过分曲折迂回的电影,不觉得惊艳感慨,但我觉得这样的拍法就挺好的。不想再感慨人生迟暮,依然去做看起来不可能事有多了不起。的确了不起,但是这样的事有勇气的人无论在哪个年龄都会有勇气去做的。个人全剧最感慨的是放弃。布莱森和好基友决定回去的那一刻,我是感动的。放弃并不容易,或者说洒脱的放弃并不容易。这可能只有年愈八十的布莱森才能做到。来的毅然,走的洒脱。那一刻在过往沿途经历的艰难坎坷已是最美的风景。
这是一场属于布莱森和好基友的徒步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
1、 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 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
翻越篱笆院 ——观电影《林中漫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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