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旧稿,将影评书评都放到豆瓣上来)
事实上我非常害怕谈维特根思坦,就如同大部分时候我害怕谈黑格尔一样。他的《逻辑哲学论》我翻过几页,之后一直与《小逻辑》《哲学史演讲录》一起被闲置。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我从事程序员行业的缘故,许多时候,逻辑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恐惧,恰如对于未来和时间。生命有着太多的可能,所谓循环因果只不过是无数巧合之后的人为归纳,太多的哲学家沉迷于此道因此而神经错乱,所以我自始而终地认为逻辑最终以及唯一能证明的就是逻辑的扯蛋,因为经验总是在告诉我们,你不能说假如怎么样然后怎么样,或者如果怎么样然后就怎么样,因为没那么多如果。机器思维的精精髓在于假设大部分条件都成立,这就意味着无论多么严密的逻辑都存在着未知的可能,这种可能在大部分机器编程语言中,经常借用一个语句叫Catch来获取,但事实上它获取的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用人类语言来描述就是:我想你可能这么干了而且被我抓到了,但是我不支持你这么干,所以你只好给我歇菜。看,这就是事实上就如未来一般的不可确知
半夜三更,躲在寝室被窝里,我把这个电影看完了。看完后不免有些舒心,因为它实在是太难搞了。首先里面有很多专业术语,我没有看过小说,比较费神。而且,不好意思地是,我拿着我的破IPOD看它的时间跨越了一个多月,地点分布在公交车,图书馆,寝室,厕所……大多时候看了后面忘了前面。这件事的起源,最后看到时,不免有些好笑。一些不经意的话语造成了最后的悲剧。you should try……。 贝丝就是听了这句话才会杀了她的母亲(书中好像是祖母)。
这部电影所涉及的知识太高深。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里面牛津的场景还不错。毕竟这地方是很多人的梦。原谅我的无知吧。
最后引到贝丝身上,不奇怪,开始时就有诸多暗示。开始破案时从那个圈开始就有问题,那圈要么真有,要么则否。即使是真有又为什么一定要和逻辑序列联系到一起。牵强!
关于绝对真理,完美。没有!因为有想象和创造。
写小说的时候总是很怕自己的想象太过肆无忌惮,脱离逻辑被人耻笑。但仔细想想什么才是逻辑呢?从科学的角度来讲,逻辑就是数学,是不容质疑的。虽然开始的假设是人为的,但基于假设的推理过程却是完全符合逻辑,一成不变的。即使经历数千年,由数万人于同样的假设进行推理,完全符合逻辑地推理,结果也是不会变的。这样的现象显然让人类很欣慰,因为它避免了无数重复的工作。只要是以前的人对某一假设进行了合乎逻辑的推理,那么先人得出的结果一定是可以让人放心地接受的,在假设不变的情况下,几千年前的结论在现在也是一样成立的。那么如果由逻辑推理产生的结果是那么令人信服的话,那么逻辑本身首先是不是令人信服的呢?这让我觉得逻辑的定义似乎就是让人信服,具体来说,应该是让大多数人信服。
文雅地说一个人疯了,是说他失去了理性,也即使失去了逻辑判断推理的能力。也就是说疯子的行为很令人费解,一般人很难预测到疯子的下一步行为是什么。这些文雅的人有没有想过,可能是大多数人所认同的逻辑其实并不适用于疯子,疯子是自有一套自己的逻辑的。当然
“深度谜案”亚力克斯·考克斯领演,一切都是假的
转载请注明网址: https://www.cdxrwl.com/dy/id-60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