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不错,真不知道那些黑子是读书少还是压根连书都没读过,为什么现在的人那么浮躁和无知,就是因为读书少,我们一直在批判这个世界,可是没有人会思考一下自己的问题,朗读者是一个不错的节目,它是将朗读推上了大众的视野,旨在呼吁多读书,还请黑子绕道,同志点赞,也许我们现在能做到的,只是多读一本号书
由于带孩子,时间不确定,空闲的时候追着看《朗读者》。其实形式不是很新了,但是还是很有吸引力。简单聊聊。
喜欢的地方~
1.董卿的穿搭。素雅,简洁。不那么白领得刻板,也不那么舞台得浮艳。尤其衬衫裙!潇洒的淑女,又有一种温婉的知性。
2.董卿的配访。很奇怪,真正采访时的问题并不多特别和欣赏,其角度无非是引出话题,反而是只在受访者叙述过程中,偶尔的配言,像捧哏一样,信手拈来,自然打开,气氛一下子铺展,才气一下子涌出,高度一下子提升。乔榛刚提到《我愿是激流》,董卿立刻自然接送
青春是苦涩的又是甘甜的,是清晰的又是朦胧的。在最后一场以“青春”为主题的《朗读者》中歌手老狼显身于大家一起致敬青春。
节目中,足以代表一代人的青春的老狼与大家一同回忆那个“白衣飘飘”的青春。现场,老狼坦言,自己还未凭借《同桌的你》走红之前,曾是一名摇滚青年。那时候,高晓松组建了一个摇滚乐队却苦于没有主唱,于是他通过朋友找到了老狼,老狼从此成为了乐队的主唱。之后一同合作了《同桌的你》、《睡在上铺的兄弟》,从此一炮而红。
《朗读者》第二期如期与大家见了,这一次的主题词是“陪伴”。
我始终觉得,《朗读者》最吸引我的地方是能把生活里看似很普通的话题升华,让一切都变得有仪式感。
的确,我们需要一些仪式感的,哪怕没有《朗读者》这档节目。
豆瓣里很多网友都在说《朗读者》煽情、矫情、做作,我个人觉得,一档面向大众传播阅读信仰的节目,如果连起码的仪式感都没有,那才是导演组和制作方需要自省的。
《朗读者》力图将“人”与“文”通过“朗读”的方式连接起来,将“文”赋予“人”的故事,借文抒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第二期蒋雯丽讲述的是她十五年艾滋病宣传员的经历,想必大家都有善心,可能当初的一个善良的愿望,想做一些好事、善事,结果一做就是这么多年。我很钦佩。我想如果换成是我,15年真的有点儿长。电影《最爱》就是以艾滋病感染者为背景,而片中就是找了这群感染者来拍摄。在《朗读者》访谈中,蒋雯丽谈起了电影拍摄时的幕后故事:她要求剧组工作人员和艾滋病感染者们同吃同住。能将防艾搬上荧幕,我觉得这就是对艾滋病病人最好的陪伴和礼物。
第七期:告别。
只要是活着的时候的告别,都意味着新的开始、新的地区、新的时间、新的岗位、新的平台,无非就看我们有多大勇气,去直面和取舍了。而无法再开始的那种告别,好像则多了很多无可奈何。逝去的已不在,活着的难忘怀。所以,各自上路前,请好好告别。
一.所有的萍水相逢——姚晨&《阿长与<山海经>》(鲁迅)
胖姑娘于姚晨,是困苦境遇里异乡人收留异乡人的恩情;强势的魏姐呢,则是火花碰撞后,遗散中偶得的一粒金沙。所有萍水相逢的过路人,都至少有那么一个有趣的点,打动你启迪你。这种冥冥之中的关联是生命织网上一个牢不可破的节点。此时,请好好告别。若没有,请用属于自己的方式记住她们。
鲁迅《阿长与<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一到夏天
“朗读者 第一季”听别人的故事,感动的是我们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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