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能够成为经典,能够攀登律政戏的高峰,绝不在于剧情的精妙或者主题思想的深刻性、哲思性。但我这一番话,并不否定其在主题、剧情编排、角色塑造等方面做得非常精良。与黑泽明的《罗生门》一样,《十二怒汉》是一部关于法、人情、立场、判断的思辨性影片,但尤为值得称道的并非内容,而是如何展现内容的手法。例如,《罗生门》的主题简单直接,而其叙事结构被后人多次运用,自成一派,称之为“罗生门结构”,如同希区柯克拍的一系列悬疑片一样,风格固定之后,就被后人多次模仿其手法,成了“希区柯克式的悬念”。《怒汉》一片的场面调度手法,是“密室电影”(或称为封闭空间电影)场面调度的典范,单一的场景,没有多余的演员,没有分支故事,甚至没有倒叙插叙,几乎按照现实的时间顺序来推进故事的发展。如此单一的影像,就需要场面调度的精准和多变,而实际上,《怒汉》把握得非常巧妙,真正把场面调度融于剧情内部,同时跟角色塑造相关联,突出人物个性。
场面调度是在银幕上创造电影形像的一种特殊表现手段,指演员调度和摄影机调度的统一处理
该片从拍摄、情节、悬念等等所有电影需要的东西来说,完美无缺,然而对这个案件本身以及最终得到的结果,却存在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愿意在这里与大家探讨。让我们一层层往下论述:
第一层:就是陪审团在讨论中提出的所有怀疑,当然可以看做是对被告人有罪的“合理怀疑”,但同时很关键的是,所有关于听觉、眼镜、距离、电影、回家时间和动机等,全都只是对事实性的“怀疑”,同样也不是对事实的否定性证明,就是说这些怀疑,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这一层意思同意的话,再往下看。
第二层:在第一层的基础上,我们至少可以说,被告人到底是杀了人,还是没杀人,最终并没有确认的,只是说因为“合理怀疑”,所以被告人被宣告无罪。这一层同意,再往下看。
第三层:所以,我们至少可以作出一种假设,就是被告人确实杀了人。在这种假设下,可以认为陪审团提出的疑问,尽管是“合理怀疑”,但在现实中,这些怀疑一定是有合理解释的,是能够通过进一步证明
说明来回应的。这一层同意,再往下看。(注意,是假设被告人杀了人)
第四层:那么,如果被告人的律师很优秀
当我发现自己看完一部与法律有关的电影后,竟有些愧对在大学期间辅修的法学课程。因为我接下来的理解与讨论可能在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士看来不过是最浅显的观点,但也斗胆一言,即使徒增笑料。
从法学最基本的思维出发,男主角发起这场辩论的核心出发点就是:疑罪从无。如同他在电影中所表达那般: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罪,也不知道他是否无罪。但正是因为这份“不知道”,我们才不应该仓促地敲下刑罚的重锤。
法律的背后是责任,这场讨论其实有两层责任值得深究。第一层是举证责任
《十二怒汉》人物性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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