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制度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又伴随着英国人远渡重洋在美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由于判例法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渊源,引用案例作为辩护的依据使得事实认定非常的具体化,再加上美国人崇尚独立自由的精神,不屈从于权威、相信自己的判断,陪审制度成为美国裁判制度独特的内容。
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中,这样描述:所谓陪审团制度,就是随时请来几位公民,组成一个陪审团,暂时给予他们已参加审判的权利。说起来这是一个异常奇怪团体,一个由12个完全外行的人组成的团体竟然要来决定被告是否有罪
一名证券经纪人在儿子生日那天因枪击事件死在公司。两年后,死者遗孀控告枪支制造商维克斯堡,索取巨额赔偿,拥有三十多年从业经验的代理律师洛尔(达斯汀·霍夫曼 Dustin Hoffman 饰)宁肯凭借个人经验选择陪审团成员,但还是接受与陪审团筛选顾问劳伦斯合作,因为此类控告枪支公司的案例胜少败多。另一方面,枪支公司聘请著名陪审团筛选顾问蓝金(Gene Hackman 饰),全面调查陪审团成员背景,以期掌控陪审团。
青年尼克(John Cusack 饰)入选陪审团,但他的目的一开始看来就不单纯,尼克运用多种手段,在陪审团内部和蓝金的力量展开争夺,尼克的搭档玛丽(Rachel Weisz 饰)同时向洛尔与蓝金发出信号,承诺他们出钱就可以控制陪审团。蓝金在和尼克的争夺中焦头烂额之际,他的部下发现了尼克真正的意图……©豆瓣
“失控陪审团”两种主要法系的区别<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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