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完the firm。
金钱让人迷失的主题讨论,已经是老梗了。不过,片中的精英份子却玩不过社会上所谓腐败的黑手党,对政府的嘲讽,只能凭个人的智力来对抗。玩弄法律的人最后以尊重法律而获救。是适应教育制度保护的优秀份子在面对道德抉择的一剂警针。
阿汤哥的早期电影,情节有点烂,前面的哥们说导演应该自裁以谢天下,真是精辟,演员阵容不算弱了,但是唯一亮点是看到saw了。
如果你是好莱坞大片迷、犯罪迷、动作迷甚或汤姆克鲁斯迷,看完《the firm》,保你第一个念头是:这导演怎么不自裁以谢天下?这么好的一个题材,又是律师事务所,又是黑帮,又是FBI,最后竟然给出这么个淡出鸟来的结局,浪费了大明星时刻准备着的英雄架势。
事情的发生是这个样子地:阿汤法学院优异成绩毕业,找了一个不寻常的事务所。该公司设在小城市,奖金极其优厚,赠送美宅靓车,连家属都有公司家属委员会打点。如此安逸的下去,过两年有了孩子,公司会出钱送到私立学校,阿汤哥也将在这蹊跷的公司贡献终生。可是天不作美,很快他被FBI盯上了:他的公司,是专为芝加哥黑帮提供法律支持的,政府已经订了很久,现在要他来做卧底。于是,阿汤站在了无法选择的路口:不答应,被政府投入监狱是迟早的事;帮助政府端掉这家黑店,全部黑帮都要与他为敌,下半辈子只能隐姓埋名。更重要的事,黑帮也是客户,出卖客户的律师将永远失去这个职业。
事已至此,观众自然不着急:导演想必放一个英明神武的神人,杀出一条血路来。阿汤哥最终杀出来了,即没得罪政府
MR 1.2 Scope of Representation
《糖衣陷阱》1993,Model Rul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Notes for Legal prof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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