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先生笔下多是尤物。《永远的伊雪艳》真的挺永远。时间在那女子身上静止了,脱俗,没有比这更俗气又贴切的形容词。我钦慕她。伊雪艳对所有人温婉可亲,实则冷清。到底压抑得太深,还是骨子里就单薄,难以捉摸。
金兆丽,该是个艳俗的女子。两种截然不同的美貌,截然不同的个性,哪个会更胜甚一筹?白老先生寥寥几笔,刻画出极其丰满的形象。金兆丽不如伊雪艳的命好,却是真性情。我怜惜她。
范爷演金兆丽,算是得天独厚,干站着就可以艳冠群芳,只是她演的也好。只看了一小片段,觉得活生生的人物从书中跳脱到屏幕。该有的都有了,却多了一样。范爷自身的冷傲过重,而金兆丽不过仗着姿色,资历罢了。她到底是无奈的,一个交际花担当不起这样的冷傲。总觉着少些俗劲吧。
还有,我喜欢周渝民这样的小白脸,赏心悦目。若那学生真个生得如此,怨不得阅尽男人无数的金大班也要栽倒。
太痛苦了,为毛把剧情复杂了,为毛把结局改了,啊~~~~~~~~~~~
当台北市的闹区西门町一带华灯四起的时分,夜巴黎舞厅的楼梯上便响起了一阵杂沓的高跟鞋声,由金大班领队,身后跟着十来个打扮得衣着入时的舞娘,绰绰约约地登上了舞厅的二楼来,才到楼门口,金大班便看见夜巴黎的经理童得怀从里面窜了出来,一脸急得焦黄,搓手挂脚地朝她嚷道:"金大班,你们一餐饭下来,天都快亮喽。客人们等不住,有几位早走掉啦。""哟,急什么?这不是都来了吗?"金大班笑吟吟地答道:"小姐们孝敬我,个个争着和我喝双杯,我敢不生受她们的吗?"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纱金丝相间的紧身旗袍,一个大道士譬梳得乌光水滑地高耸在头顶上;耳坠、项链、手串、发针,金碧辉煌地挂满了一身,她脸上早已酒意盎然,连眼皮盖都泛了红。
"你们闹酒我还管得着吗?夜巴黎的生意总还得做呀!"童经理犹自不停地埋怨着。
金大班听见了这句话,且在舞厅门口煞住了脚,让那群咭咭呱呱的舞娘鱼贯而入走进了舞厅后,她才一只手撑在门柱上,把她那只鳄鱼皮皮包往肩上一搭,一眼便睨住了童经理,脸上似笑非笑地开言道:"童大经理,你这一箩筐话是顶真说的呢
从一开始就不看好金兆丽的和盛月如俩的爱情。
盛月如就是个孩子气的,平淡的受父亲安排的生活中射入的金兆丽的这丝阳光,就觉得什么都不一样了,觉得这就是爱情了,送黄玫瑰啊翘家啊淋雨啊和长辈顶撞啊。似乎一切负面的反对的话语都是在他自由爱情上的枷锁一样。
人物设定里头,盛月如也是22岁啊(和金兆丽私奔后一起过的23岁生日),读大学了,还是高材生!偏偏举止行为什么都表现的是个青春期的叛逆。金兆丽在上海过的23岁生日,从这里推断的也就是兆丽比盛月如最多能大1岁多,偏偏金兆丽的就是御姐范儿。
金兆丽在百乐门的绰号叫什么?玉观音!她许的要嫁人就做正妻的谱,什么样的恩客没见过啊,偏偏被盛月如这个愣头青给打动了?可能吃惯了大鱼大肉所以想吃点清粥小菜么?盛月如反复强调“我是个大男人了”,这反而是他对自己不自信的地方,才会这样反反复复的自我暗示。
两个人私奔后,真真的印证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真理啊。一点点苦头,盛月如便恶言伤人说兆丽“洗不掉的风尘气”
因为仔仔,我看了金大班。
喜欢仔仔,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而是十年。从2001年的流星花园开始,一直追随。看着仔仔的演技越来越纯熟,非常开心。
金大班里面的月如,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富家子弟,含着金汤匙出生,不知世间艰苦。他是天生的诗人,最像叶慈的艺术家。浪漫情怀,神秘主义,青春气息,一心追求心中所爱,感性至上,是罗密欧,是怀特。这样的一个人,在旧时代的大上海,有一个面子至上的家族严父,却爱上了歌舞厅的舞女。这样的感情本来就是悲剧。
在旧时代里,月如带着新时代的气息冲击这个社会阶层,他跟兆丽的爱情是这个时代所不允许的,然而月如却用生命去追求,那他只能灭亡。
仔仔的演绎很到位,月如这个角色的人物性格本来如此,将爱挂在嘴边,戏剧表演的他,表情总带有一点夸张,也是这份夸张,他和这个时代的其他男人才显得不一样。月如只是个小孩子,心性都是小孩子,以为一切只要自己喜欢,自己坚持,自己追求,就一定可以得到。仔仔将这一个内心带有诗人般忧郁,孩童般天真的月如演绎得淋漓尽致啊!
终于知道什么叫罗密欧了。果然仔仔的电视剧总是经典的。每一个他的表情都在诠释“罗密欧”。这让我对莎士比亚又有了深刻而崭新的定义。我没有办法不被周渝民吸引在《金大班》的“罗密欧”。
《金大班》最甜蜜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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