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看了The Lobster。
简单来说,这个一本正经的在胡扯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单身真的会变成狗的故事。
导演把我们圈在了一个乌托邦的世界,酒店世界的生存法则是人们必须以couple的形式存在,否则就要变成奇奇怪怪的动物;丛林生存法则则是必须独身,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苟合,否则就是“血吻”等酷刑甚至活埋。
电影充斥着英式幽默,在生硬的体面下,讽刺的让人发笑,好在电影的颜色就让人时真时幻,提醒着我们还是个旁观者。
导演恐怕是个细节控,好多点怎么看都是笑着让我记住。
男主刚入酒店,侍应把他的手绑在皮带上,因为要他知道单身有多难。
男主说他想变龙虾,女人说很好,大家都想变狗,所以狗那么多==
单身狗们吃饭的座位都是一字排开,面对着靠窗的couple们的座位,单身狗果真在无时无刻被羞辱==
在酒店时,短发女孩有样学样的假装被martini中的青橄榄卡住喉咙,等着男主解救,因为这是酒店给单身鬼们演示人为何需要伴侣时,给出的案例。
爱吃饼干女在反复的求偶不得的情况下,跳楼了。可笑的是,她的房间在Room180(一楼),伴随着她的哀嚎
龙虾喜欢群居,隐居在岩石和珊瑚丛里,分批迁徙,和人类的某些社会性相似。
那些对自己信仰坚定并且忠贞不二的人,对旁人都希望求同存异,然后志同道合的聚众起来,便形成了小范围的主义。在这样的背景下,领头的若是有钻牛角尖的专制神经质,一切会显得有序却过于教条;领头的若是有大智若愚的智慧,一切会稍稍民主且浪漫;领头的若是连自己都找不见,一切变会在各种尝试中徘徊......
然而无论在哪种条件下,为了生存和统治的本能和本性,人们会违心的做出许多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比如费尽心机和一位知晓100种神奇清洗鲜血的姑娘结为夫妻,他出卖了自己,她出卖了朋友,他们还有个孩子,为了他们打破他们无聊而漫长的二人生活而来,这样的结合,即使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的闯入,公开了这位丈夫的秘密,全家人还是拿着刀把这个陌生人赶了出去。他们曾经是朋友,这陌生人偶尔也为了本能的生存,忘了这个事实。
森林里幸存的猎物们有着自己的秩序,风餐露宿的追求着和城里表面的对抗。产生爱意的个体会受到惩罚,被割唇,被赐瞎,被禁欲
1.为什么女侍女要帮助男主逃跑
除了因为女侍女跟丈夫婚姻不和谐外,还因为她是卧底。而且女侍女和孤游者的领队是如何认识的并没有过多的介绍。但我相信肯定另有隐情。但每天早上例行检查没有完全演出来,我认为是女侍者脱裤子坐在单身的腿上,测试什么时候波奇。男主抱怨“太痛苦,惨无人道。”这是全局唯一男主直接控诉出来的。剩下的只有沉默。他能控诉说明对女侍者有起码的信任基础。女侍者每天要坐在各个单身身上这种工作也真是够糟心的。
2变形
我觉得还是变了的。在男主伏击妻子的时候开门的一瞬间地上躺着个40多岁秃顶的中年男性。我觉得应该是他哥哥。我不同意直接杀死领出别的动物伪装。因为虽然变成动物后,还有人性。就像男主带手铐时他哥哥嚎叫。导演很用心,丛林里出现了各种动物,猪,孔雀,骆驼,兔子等等。
3两个极端
酒店是不配对不行,丛林是配对不行。为什么逃出一个极端还要从另一个极端逃出。丛林的出逃我觉得更讽刺。他们可以混进城里,获得假的结婚证。只要指甲肘鞋底都干净就行
“龙虾”人性中开出情感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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