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看了《马戏之王》后,心中浮现的句子。
因为是同事抢到了特价票之后才偶然决定去看的。所以当电影一开场,我看到金刚狼开始唱歌的时候,心中真是有一句xxx不知当讲不当讲。
好在随后我便沉迷于电影之中无法自拔,数度强忍几欲夺眶而出的泪水,若不是旁边坐着同事(而且还是领导!),估计已经老泪纵横,妆都要哭花。
电影的前半段很励志,讲的就是一个屌丝逆袭的故事。准确的说是一个屌丝带着一群怪胎逆袭的故事。但其中的伏笔也非常有意思。男主角还是个穷裁缝的儿子时,胆子就很大
三年前的一部片子,突然来了兴致。
开始健身之前,只是羡慕小姐姐的身材,垂涎蓝孩子的肉体。入坑之后,才发现健身的人走的是一条多么孤独又不被理解的路。
坦白说,健身,已经被诸多很多伪健身博主妖魔化了。撸铁的人不是百毒不侵,刀枪不入。健身也并不可以防火防盗抗病毒,不过是诸多运动中的一种,跟跑步跳绳本质没有什么区别。而健身网红,大多用各种奇奇怪怪的体位,忽悠急于减肥而不得章法的小白。而广为流传的各种减脂瘦身操,标榜高强度,三十分钟燃脂,一个月瘦十斤。自己真的试一下,大气不带喘的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现代歌舞片俨然变成了鲜有人去触碰的雷区:高居不下的制作成本无法保证卓越的舞美效果,台前幕后的名气与阵容,跟票房之间似乎也难以挂钩。自21世纪初的《红磨坊》《芝加哥》以来,在人气、票房和口碑上有所突破的歌舞电影屈指可数——要知道,一部音乐题材的传记电影,至少还能在颁奖季溜达一圈;而一部歌舞片如果不能获得观众认可,就基本注定泥牛入海。
这就让《马戏之王》的处境显得有些微妙了。没有直接的百老汇音乐剧作为改编基础,会让电影本身不像《发胶》《妈妈咪呀》那样
休·杰克曼饰演的P.T巴纳姆,一个裁缝的儿子,从小受尽白眼,喜欢上了雇主家的女儿,雇主是个势利眼,很看不起他。他许诺要给雇主家的女儿好的生活,一开始的生活过得虽然很快乐却十分清贫。后来他“灵光乍现”,召集了一帮别人眼中的“怪胎”——有22岁梦想穿上威风凛凛的军装骑马的侏儒,有长着胡子却拥有一把好嗓子的女洗衣工,有憨态可掬的“大胖子”,有毛发茂密的“小毛孩”,还有“身高过人”的大高个……一起开了一家剧院,也就是后来的马戏团。因为抓住了人们的猎奇心理,巴纳姆赚得盆满钵满
从一九年就写在本子上想要看的电影,今天终于认真看完了。是一部让人看完也要等到片尾曲结束才依依不舍退出界面的歌舞剧。
巴纳姆马戏团的成员,都是在所谓大众眼中的“怪胎”,他们从小不被人们接受,甚至连父母都在嫌弃自己。他们终日踌躇而行,孤立无援,手足无措,内心的恐惧,让自我小小的世界布满阴霾,仿佛一句行尸走肉,内心逐渐枯萎。是巴纳姆照亮了他们,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光,接受自己的不同,this is me,独一无二的我,同样可以闪闪发光的我。他们在马戏团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价值
马戏之王:当进入剧情,你就已经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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