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硅谷》第二季抒发了大公司的通病,小公司的求生欲望。大公司CEO加文· 贝尔森的咆哮,组织效率问题彻底是他们在创新上不如小公司魔笛手。做为观众我们更倾向于对魔笛手理査德的欣赏。但是,我们又有谁是加文· 贝尔森的知己?公司所处的阶段不一样,战略目标也自然不一样。小公司求的是效率激进,大公司求的是稳定,和长久性的目标,及时在创新上也是有一些列流程制度。可能小公司创新产品已经做出来了,大公司计划文件还在领导办公桌上。这就是大公司组织复杂,每一个不经意的漏洞都会被人利用
乍一看屁屁团队是几个屌丝组成的没有愿景的公司,仔细想来各个身怀绝技堪比复仇者联盟。不同之处是妇联的英雄们各有心结难以凝结,而屁屁团队的屌丝们歪七扭八的外表下藏着一样的情怀。当每次获利退出的机会摆在面前的时候,五位创始人坚决站在理想一方,为了做喜欢做的事,为了做和hooli不一样的公司,哪怕三十个小时就要关门,也要抗住流量压力提供直播。Erlich露胳膊挽袖子上阵写代码的场景很燃很悲壮。他们没有高雅到不谈钱,伟岸到如罗辑思维那般树起高耸的牌坊做一个大写的商人。也不同于BigBang里面不通人情的nerd,他们不是情商低而是价值观不同选择不同,不那么爱与人打交道,与其在大屏幕上被人追捧在热舞party上嗅探美女,不如带着电脑去创造些什么。
核心英雄Richard是一个懦弱到被小孩子欺负,没用到见投资人前会尿裤子,决策前优柔寡断的CEO,但他是值得程序员跟随奋斗终身的人。首先他是个大天才,能大幅改进压缩算法。然后他很努力,长期每天两小时睡眠导致身体都垮了。再然后讲原则,不会为了利益说谎,这一点让我很佩服
“硅谷 第二季”2015佳片有约,严重歧视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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