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看完了离开拉斯维加斯,这是尼古拉斯凯奇早期的一部电影,简单说这是一部酒鬼与一个婊子的故事。满满的负能量和让人颓废压抑到窒息的气氛。整部电影弥漫着恍惚迷离的氛围,繁华都市里两颗绝望的心,真是一部让人心碎的作品
同时让人觉得很真实,让人知道世界不一定总是美好的结局,不过两个人曾经有过快乐的高光时刻,最后还能一起扶持他走完最后一段,也算可以了,你不能对生活要求太多。
一个失去妻子失去工作跑到拉斯维加斯买醉欲死的酒鬼用酒精麻痹绝望的人生的Ben在光怪陆离的拉斯维加斯
不可否认尼古拉斯凯奇确把寻死酒鬼形象演得出神入化,我本身也是个消极情绪严重的人,但我非常不喜欢这样描写绝望的故事。
影片伴随着蓝调音乐、闪烁的霓虹、迷幻逆光、和一些慢镜头,觉得有些刻意营造绝望的矫情,有点像安妮宝贝的小说,让人觉得这样的反面情绪有戏剧化的效果?很有故事的感觉?很有深度的感觉?这种情绪不该被扩散,不该被美化,好像把绝望的情绪穿上华丽的外衣,难道让人觉得这样去死还很唯美和有深度了?这并不是个好的示范,给一些人去效仿就真的不好了。
单看剧情,就是妓女爱上酒鬼的故事,他们一起沉沦,彼此需要却没有彼此拯救,人物小而卑微,但这也不是该消极生活、非死不可的理由,他们的绝望本身本来并没有那么绝望,并没有那么无法救赎和挽回,但他们不寻求帮助,不寻找解决的办法,只是他们任由自己逃避、堕落和沉沦。他们确实可怜,但不足以让人同情,因为绝望至死的主因还是自身。
看完电影看到豆瓣的评分,我真的吓了一跳,不明白高分的理由,难道就是因为得过金球和奥斯卡?还是觉得沉沦成这样的
1996年,尼古拉斯·凯奇拎着酒瓶《离开拉斯维加斯》去了奥斯卡,从此谁也无法回避凯奇身上的灿烂星光。可又有几人记得《离开拉斯维加斯》的父亲,那个可怜的小说作者奥布瑞安,在这部他一生中唯一的作品即将面世时自杀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凯奇扮演的ben烧掉自己所有的衣物去了拉斯维加斯,开始了一次以放弃生命为主旨的燃烧之旅,毫无疑问,一个人一旦爱上酒精,就会发现它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燃料,它能够给人激情,能够给人动力,能够给人爱情……只是不能给人希望。但当拉斯维加斯的妓女sera遇到了选择在此终结生命的酒徒ben时,两个绝望的人在苍白的面容和鲜红的嘴唇之外增添了些许生机。在拉斯维加斯受尽了拒绝和白眼的他们颇能博取观众的同情,这个沙漠中的城市不是长满树木花草的盎然绿洲,而是灯红酒绿映照下的钢筋混凝土森林,我们期待着ben扔掉酒瓶,期待sera忘记霓虹,期待着他们一起离开沙漠中的拉斯维加斯,在那条洁净的大路上朝着朝阳或者夕阳走向远方,因为终点都有光明。
可是ben像握着酒瓶一样握着自己的生命
本来,这篇东西若是在看完片子就写,想到的可能更多,但这套片子于我而言是在太乏味,事实上,能在奥斯卡上分一杯羹的影片,大部分都是耐人寻味的,诸如:《断背山》、《英国病人》等。因此,凌晨四点,看完片子,我已困得沾床便睡。
醒来,看着天花板,支离破碎的片段无序地串连成一卷虚拟的胶带,在天花板播映。
Benjamin,又是这个名字……
酒……
恍惚间,有种晕眩的感觉,附带着刚睡醒的丁点糊涂,加上自己又是个近视眼,没戴眼镜,看什么都有些朦胧。
原来,不喝酒都能有酒醉的感觉。
这就是他的感觉吧。
影片打出参演名单的时候,应该是他去往拉斯维加斯的时候,那些名字,金光闪闪的,顿时给我一种纸醉金迷的感觉,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在这样绚丽的夜景下,人往往很容易迷失,那么,一个已经迷失了的人,来到这里又会是怎样?
他选择了这里,以酒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酒,全剧的线索。只要有他出现,就有酒的出现,他住的酒店更是让人叹为观止,琳琅满目的酒,电视上,桌上,床前……能放东西的地方都是酒。
酗酒成性,酒就是他的命。
或许,他的生命
两人在非常态下的绝望但彼此温暖的爱情,一版穷尽此生的“倾生”之恋。
男主酗酒,是个作家,在被老板炒掉后决定自我放弃,或变卖或烧毁,处理了所有家当,拿着所有但不多的现金去了Las Vegas,住进小旅馆whole year inn,准备倾其所有,在自己预估为4周左右的一段时间内drink himself to death.
女主被一位皮条客带入Las Vegas,是位技艺高超的妓女hooker,可迅速判断嫖客的需求并投其所好,当然过的也是屈辱的生活。
同是沦落人的他们在街头偶遇,I walk, you stop, sorry? 之后因交易而互生好感,进而相爱
《离开拉斯维加斯》质量保证!即使没有美满的结局,至少有美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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